省委老干部局、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《指引》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志愿服务工作
近日,省委老干部局、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老干部志愿服务的工作指引》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“银龄行动”老年志愿者代表和上海市杨浦区“老杨树宣讲汇”全体老同志的重要回信精神,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志愿服务标准化、品牌化、项目化、专业化建设,不断健全完善老干部作用发挥制度体系,积极引导广大老同志在服务国家战略、百姓民生、社会治理中坚持老有所为、继续发光发热。
《指引》指出,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、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,聚焦落实省委“1310”具体部署,践行积极老龄观,运用“大老干”视野思维,坚持党的领导,坚持服务大局,坚持自愿量力,坚持务实创新,深化开展“红霞增辉耀南粤”系列活动,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老干部志愿服务工作,发挥老干部政治优势、经验优势、威望优势,为广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银发志愿力量。
《指引》提出,要坚持党建引领,健全老干部志愿服务组织体系。深化老干部志愿服务领域党的建设,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探索完善“党建+志愿”工作模式。激发老党员志愿服务示范功能,鼓励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担任志愿服务队伍负责人,倡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带领党员领办老党员工作室、“五老”工作室、老干部志愿服务站点有关项目,带动更多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。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,推动建立省、市、县三级老干部志愿服务联合会(协会)组织网络,健全完善层级清晰、运行高效的老干部志愿服务组织体系。组建“红霞送暖”省老干部志愿服务总队,依托各市、县(市、区)老干部活动中心、老干部(老年)大学等组建本级老干部志愿服务总队,分级建立或吸纳有关专业分队、直属队。支持在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等组建老干部志愿服务队伍,推动老干部志愿服务向基层延伸。规范志愿者招募、注册和登记,将老干部志愿服务队伍负责人、骨干纳入老干部工作部门、社会工作部门培训计划,强化学习培训,提高能力素质。
《指引》明确,要突出特点特色,着重从五个方面组织老干部志愿队伍、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。围绕宣传党的创新理论,组织老干部宣讲团等志愿服务队伍,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宣传理论政策,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、中国故事、大湾区故事、广东故事,助推党的创新理论走进千家万户。围绕实施“百千万工程”,组织引导在县域经济、城镇建设、乡村全面振兴等领域具有经验和专长的老干部志愿者,聚焦产业发展、农业科技、技能培训、乡风文明等开展志愿服务。围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,开展“我为广东添新绿”系列老干部志愿服务活动,参与植树造林、古树保护、巡河护河、生态宣传等活动。围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,组织老干部志愿者参与基层党建、扶老爱幼、邻里守望、家庭家教家风建设、矛盾化解、普法宣传、社区矫正、反诈和禁毒宣传等方面志愿服务活动。围绕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,依托各级关工委动员广大老干部、老战士、老专家、老教师、老模范等实施传承红色基因工程和“五老”关爱下一代工程,开展志愿服务活动,关心教育下一代。
《指引》强调,要强化支持保障,提升志愿服务质效。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省委社会工作部牵头抓总、省委老干部局统筹落实的全省老干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,推进资源共享、平台共用、队伍共建、信息互通,调动各方力量推动老干部志愿服务工作。完善供需对接机制,各级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,与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的纵向贯通,把满足需求和引领需求结合起来,推动老干部志愿服务常态化、便利化、精准化。推进项目化运行,培育主题鲜明、独具特色、群众欢迎的老干部志愿服务项目。强化数字赋能,利用全省志愿服务信息等平台,提高志愿服务信息化水平。注重品牌培树,深化打造“红霞送暖”全省老干部志愿服务总品牌,提升品牌影响力。加大保障力度,坚持“谁使用、谁招募、谁保障”的原则,对活动开展、项目实施、业务培训等给予必要支持。注重激励褒奖,完善以精神奖励为主的褒奖机制,鼓励采取服务积分、时间储蓄等方式完善礼遇回馈和信用激励机制,探索老干部参加志愿服务在老干部(老年)大学学习享受优待政策等办法,加强老干部志愿服务先进典型选树。
